蒲河(兴国桥断面以上)秀湖入库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管理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nurl=http://218.60.147.115&categorynum=&infoid=9be7f05f-1a40-440b-ad52-3a61cac87e99' target='_blank'>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蒲河(兴国桥断面以上)秀湖入库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备案。以沈浑审批审字【2024】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投资、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蒲河(兴国桥断面以上)秀湖入库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蒲河(兴国桥断面以上)秀湖入库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

2.建设地点:沈阳市境内蒲河干流兴国桥国考断面上游,自古拉子村入境至棋盘山水库入湖口。

3.项目规模:蒲河(兴国桥断面以上)秀湖入库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位于沈阳市境内蒲河干流兴国桥国考断面上游,自古拉子村入境至棋盘山水库入湖口。该工程包括蒲河干流生态缓冲带修复、蒲河干流湿地生态修复、支流河道生态治理工程3个单项工程。

蒲河干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陆域生态缓冲带长度18.21km,面积12.54hm2?;修建生态拦截沟长度5870m;修复河道内水位变幅区水生植物群落,总面积12.14hm2。

蒲河干流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蒲河干流旁路人工湿地,总占地面积6.62hm2,采用“潜流湿地+表流湿地”组合工艺,建设缓冲塘面积0.11hm2,潜流湿地占地面积4.75hm2、有效面积4.49hm2,稳定塘面积0.14hm2,表流湿地占地面积0.7hm2;修复白鹭洲湿地 9.6hm2。

支流河道生态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绿篱隔离带820m;在支流河道新建滤水潜坝1座、取水口1座、沉砂池1座,敷设输水管线长260m。

4.项目投资估算:8360.84万元

5.标段(包)合同估算:蒲河(兴国桥断面以上)秀湖入库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管理:74.66万元

6.工期要求:2025年3月28日开工至2026年10月20日竣工

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5236001001蒲河(兴国桥断面以上)秀湖入库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管理蒲河(兴国桥断面以上)秀湖入库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手续办理、勘测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档案管理、计划管理、工程中各工序的验收管理、环境保护实施管理、水土保持实施管理、质检站所需材料检测的管理、工程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工程后期工程验收及档案移交、项目后评价、档案馆交档、竣工验收备案办理、配合审计等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服务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71不只面向中小企业0.7
8.招标范围:蒲河(兴国桥断面以上)秀湖入库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手续办理、勘测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档案管理、计划管理、工程中各工序的验收管理、环境保护实施管理、水土保持实施管理、质检站所需材料检测的管理、工程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工程后期工程验收及档案移交、项目后评价、档案馆交档、竣工验收备案办理、配合审计等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服务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并有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项或者多项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咨询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2月26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4日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9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2、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七、其他说明

1、质量标准:合格。2、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浑南区新隆街10-1 号浑南政务中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张先生姓名:张先生

单位: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职务:职务:

职称: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 邮编:110014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高阳、左晓婷

电话:024-22791302电话:024-82901399

传真: 传真:024-82903299

异议联系人:左晓婷 异议联系人电话:024-829013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hzbvip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