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爆炸物品销毁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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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保定市公安局爆炸物品销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和更正。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3-2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023120010017

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局爆炸物品销毁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48702

最高限价:1948702.00

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爆炸物品销毁工作,从处置、运输、销毁等各环节采取安全规范举措,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收缴以及单位、个人上交的民用爆炸物品、废旧炮(炸)弹等爆炸物品委托专业销毁公司进行销毁。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二级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2-28至2025-03-06,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和更正。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2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各供应商自行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按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要求,本项目实施“双盲”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将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刘丽珍、王佳恒,0312-2011168;保定市公安局,严学礼,0312-3070216。 4.采购监督部门:保定市政府采购处,0312-5176662,bdzfcggg@sina.com。 5.本项目使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6.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无需再次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潜在投标人凭ca秘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格式(.bdzf)。具体注册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操作可咨询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澄清、修改和更正等信息变动,投标人延误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定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联系方式:0312-3070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高新区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商务大厦c座11层

联系方式:0312-2011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珍、王佳恒

电话:0312-2011168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