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新园自来水配套二期工程施工

信息来源: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新园自来水配套二期工程施工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普湾新区备案。以大金普发改发〔2020〕85号;基础设施〔2024〕66号、市21-7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海润德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新园自来水配套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普新区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新建dn100~dn400球墨铸铁管约3128米、dn200~dn400内环氧外pe钢管约166米;建设顶管长度约166米,水表井(含水表及远传装置)3座,阀门井50座,消火栓井29座及破拆恢复面积约6796平方米等相关配套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4919001001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新园自来水配套二期工程施工新建dn100~dn400球墨铸铁管约3128米、dn200~dn400内环氧外pe钢管约166米;建设顶管长度约166米、水表井(含水表及远传装置)3座,阀门井50座,消火栓井29座及破拆恢复面积约6796平方米等相关配套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80不只面向中小企业6.0

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01日开工至2025年09月28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项目(含公示期工程),网上无锁定,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截止开标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 办理 ca 锁。4. 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期间内至少实名认证一次。具体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网站首页——交易指南(网站首页右下角)——常见问题——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详细操作指南。开标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中实名认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刷身份证验证通过。5.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8.在生成开标记录表后五分钟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中按要求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9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2月26日 16时00分至2025年03月05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姓名:
单位: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职务:
职称: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海润德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金普新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李志双联系人:周欣文
电话:15542676710电话:0411-87562167
传真:传真:
异议联系人:李志双异议联系人电话:1554267671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