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信息化集约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撰写单位: | 辽宁中浩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5-09 | |||||||||||||||
|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信息化集约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21506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度信息化集约外包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08600 最高限价(元):23086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背景 2019年开始辽宁省高院在全地区法院引进新一代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并印发【2019】73号明传文件《关于做好辽宁智慧法院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围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通过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打造以辅助事务集约化、辅助事务外包化、网上无纸化办案为特点的案件办理新模式,进一步促进审判方式变革和审判效率的提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191号明传文件《关于做好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化升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院依据执行案件数量和《执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扫描编目人员配备建议方案》,积极推动执行案件无纸化办案模式。 2.项目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9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进行企业项目确认。 2、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30分钟。 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甲 联系方式:0429-858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浩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紫御豪庭1幢F门市 联系方式:0429-2861111 邮箱地址:lnzh5678@163.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连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浩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407 2600 0000 0000 0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29-2861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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