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白塔水村排洪沟疏浚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太阳山镇白塔水村排洪沟疏浚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己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估算投资522.5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60万元(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108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以工代赈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162.51万元。(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和劳务报酬发放,地方配套资金用于其他费用支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太阳山镇白塔水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导洪堤4段1006m,沟道治理723m,改建过水路面2处泄洪闸2座,防护围栏1425m,土方平整1处,导洪渠135m,过路涵洞1座,穿堤过水涵管2座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工期:180日历天(2025年03月26日-2025年09月2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6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3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请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4.3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或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解密方式流程为:
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代理公司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注意: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7日上午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2行政监督机构:“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及“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邮编:751999
联系人:宋小玉
电话:15769668896
代理机构:众创(宁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海宝西区8号综5合楼2单元703室
邮编:750000
联系人:童超
电 话:15595190502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