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6-05-20
   项目概况

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303-00007

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00000

最高限价(元):2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1日23时59分至2026年05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2.请供应商在投标授权人信息中准确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用于项目谈判。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龙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中山大街二段8号

联系方式:0421-3815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龙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友谊大街三段14-1龙城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21-2611447

邮箱地址:439297783@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财政局

账号:0713021809200115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丽红、孙路胜

电 话:0421-261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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