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 工业污染废气排放综合监管能力建设(第一期)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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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3-52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 工业污染废气排放综合监管能力建设(第一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3月2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交付实施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安财招标采购-2023-52001001(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二章第2条:标段(包)内容(范围)、具体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河北鸿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303室11,877,000.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日常环境监管和数据有效性抽查的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质控设备/100115270元
2工业污染废气排放综合监管能力建设(第一期)配套软件平台/135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郜欣慧(组长)、申志霞、王苏红、王景远、吴洁 采购人代表:吴珂 、李壮丽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114,5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明大道831号
联系人:郝振威
联系方式:0372-213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379号
联系人:段淑芳
联系方式:0372-5100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淑芳
联系方式:段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