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火井镇人民政府大葫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32024000002

二、项目名称:大葫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银泰城7幢1602、1603室2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大葫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本次规划范围包含大葫村、常乐村两个村,中心村为大葫村。片区位于龙门山脉,林业资源丰富,生态敏感度较高,属于生态保护型,规划总面积为49km2平方公里。响应招标文件3.2.2,3.2.3,3.2.4,3.2.5及其它全部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1.成交供应商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初稿,并将初稿提交给采购人征求意见。成交供应商项目编制组向采购人汇报项目成果,采购人组织对成果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成交供应商签发验收合格单: (1)成交供应商已提供了全部服务及完整的文档资料; (2)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和服务需求的事项和规范中的要求; (3)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前述内容发生冲突的,验收标准按照国省市最新规定标准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 205 号) 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中标供应商凭验收合格报告及合同办理支付手续;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同时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29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任祥(采购人代表)、周力军、冯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告知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8323210200002447[2024]00003

2、监督机构:邛崃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76025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邛崃市火井镇人民政府

地址:邛崃市火井镇状元村288号附1号

联系方式:028-88731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商城市主场a座26楼2609

联系方式:028-6198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8-61986009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6日

相关附件:

大葫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