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长安镇新辉产业中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答疑回复一
信息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1、提问:交易公告附件,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服务期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服务期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一份内容为准。
;
;答:以招标文件六章招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服务期“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到项目竣工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后结束,质量保证期由咨询合同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之日起 1 年。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且无需另行支付额外费用。”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