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项目测评服务询价文件

\n 信息化建设项目测评服务询价文件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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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内容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7-10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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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远县人民医院(以下称“采购人”)业务的需要,现需对宁远县人民医院急救一体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测评服务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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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询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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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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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项目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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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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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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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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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本次评测内容:根据招标文件、中标合同、技术附件、需求规格书,围绕建设内容完整性、功能达标性、运行效果、数据互通、运维保障等方面对宁远县人民医院急救一体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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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测评按照《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51-2016标准要求开展本次软测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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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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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0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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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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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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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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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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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价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认可能力范围包含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或商用密码测评)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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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价人具有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CNCERT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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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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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执行(完成采购后,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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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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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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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软件评测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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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ISP-C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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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数据安全评估师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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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CRC-PIPCA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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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交以上人员材料及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给采购人核验。如发现人员证明材料不符,将取消中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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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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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完成工作后出具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软件测评报告》(报告数量按实际需求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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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选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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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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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要求:按照固定总额的方式进行报价,价格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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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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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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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文件构成(至少包含如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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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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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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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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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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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要的地方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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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文件的其他要求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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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文件1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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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文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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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文件需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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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价文件不接受散页,至少需简单装订,无胶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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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文件递送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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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文件递送时间:2026年7月16日上午9:00前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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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文件递送地点:宁远县人民医院新门诊大楼6楼623室;接收人:夏国钧;电话:1860746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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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送方式:接受当面递送或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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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果通知:中选结果在宁远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不承诺对未中选单位逐一通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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