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学生宿舍阳台整修及阅览室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000263030170000395-HSZB-2026-1151

二、项目名称: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学生宿舍阳台整修及阅览室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总价:2110000(元)浙江新中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塘街道鹏龙商务大厦13层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学生宿舍阳台整修及阅览室改造项目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学生宿舍阳台整修及阅览室改造项目详见磋商文件2026 年 8 月25 日前完成验收庞一鸣浙233202320230772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佶(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郑忠伟,金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作为基数,以每标项为一个计费单位,以原国家计算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为参照基础,按此基准的80%进行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10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美术学院

地 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00077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64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06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梦菲、金婉晶、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21030、0571-87981527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联 系 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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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稿--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学生宿舍阳台整修及阅览室改造项目[330000263030170000395-HSZB-2026-1151][竞争性磋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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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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