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建设
品目
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张家港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11:38
评审专家名单
丁颖,徐嘉鸣,金伟中,叶永平,濮雄飞,倪卫峰
总中标金额
¥163.773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嘉鸣
项目联系电话
18013139816
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张家港市锦丰镇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07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76256670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杨舍镇华怡商厦南幢401、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嘉鸣
一、项目编号:JSZC-320582-JSJG-G2026-0005二、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91320000551171586G |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 85.22(均分制) | 163773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建设
品牌(如有):详见主要采购标的信息表
规格型号:详见主要采购标的信息表
数量:详见主要采购标的信息表
单价:详见主要采购标的信息表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伟中、倪卫峰、丁颖、叶永平、濮雄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由中标人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即100万元内1.5%,100~500万元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也即243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沙洲大厦(华昌路718号)1307室
联系人:倪卫峰
联系电话:13776256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杨舍镇华怡商厦南幢401、402室
联系人:徐嘉鸣
联系电话:18013139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嘉鸣
电话:180131398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主要采购标的信息表.doc
《采购包1(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JSZC-320582-JSJG-G2026-0005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