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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1.采购项目简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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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2026年印象嘉陵江度假及游客集散中心信息化设备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CTT-20260723-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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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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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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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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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内容:标段1:采购南充市分公司2026年印象嘉陵江度假及游客集散中心信息化集成服务;标段2:采购南充市分公司2026年印象嘉陵江度假及游客集散中心信息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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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201.08万元,标段1适用增值税税率6%,标段2适用增值税税率13%,预估含税总金额214.6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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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标段1预估不含税总金额18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6%,预估含税总金额19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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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采购明细 \n | 数量 \n | 单位 \n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n | 不含税总价(元) \n | 含税总价(元)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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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设备集成调测服务 \n | 项 \n | 1 \n | 1262000.00 \n | 1262000.00 \n | 1337720.00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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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运维服务 \n | 项 \n | 1 \n | 538000.00 \n | 538000.00 \n | 570280.00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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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合计 \n | 1800000.00 \n | 1908000.00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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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预估不含税总金额21.08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预估含税总金额23.8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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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序号 \n | 产品名称 \n | 数量 \n | 单位 \n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n | 不含税总价(元) \n | 增值税税率 \n | 含税总价(元)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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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1 \n | 快球摄像机 \n | 7 \n | 台 \n | 1550.00 \n | 10850.00 \n | 13% \n | 12260.50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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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2 \n | 枪型摄像机 \n | 124 \n | 台 \n | 335.00 \n | 41540.00 \n | 46940.20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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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3 \n | 半球摄像机 \n | 365 \n | 台 \n | 320.00 \n | 116800.00 \n | 131984.00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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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4 \n | 电梯专用摄像机 \n | 11 \n | 台 \n | 265.00 \n | 2915.00 \n | 3293.95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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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5 \n | 16路视频解码器 \n | 1 \n | 台 \n | 13485.00 \n | 13485.00 \n | 15238.05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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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6 \n | 平台软件 \n | 1 \n | 套 \n | 22655.00 \n | 22655.00 \n | 25600.15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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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7 \n | 摄像机支架 \n | 73 \n | 个 \n | 35.00 \n | 2555.00 \n | 2887.15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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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合计 \n | 210800.00 \n | / \n | 238204.00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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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允许供应商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共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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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本项目实行限中原则(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具体推荐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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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1、标段2均按照各标段内综合得分进行排名。评审委员会依据各标段综合打分结果分别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服务能力/产品质量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服务能力/产品质量得分相同的,标段1安全及应急预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标段2供货计划保障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每个标段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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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委员会按标段预估金额由大到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全部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均推荐完成后,再根据供应商综合排名依次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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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同一供应商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1次后,后序标段不再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该标段的下一名次递补;当同一供应商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1次后,后序标段不再推荐其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该标段的下一名次递补,以此类推直至推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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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某标段因供应商被推荐次数达到上限而无法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时,按实际数量推荐;若出现某标段无可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时则该标段重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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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交原则: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各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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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新采购限中原则:按照本项目异常情况预案,出现1个或多个标段重新进行采购时:已作为该项目任一标段前续采购结果确认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可参与该标段比选,但不再推荐为该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其推荐原则及成交原则仍按上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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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本项目各标段均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标段1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设备集成调测部分:1262000.00元,运维服务部分:538000.00元),标段2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比选公告1.5,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单价高于各标段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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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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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采购范围:标段1:采购南充市分公司2026年印象嘉陵江度假及游客集散中心信息化集成服务;标段2:采购南充市分公司2026年印象嘉陵江度假及游客集散中心信息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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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合同有效期: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个月,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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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各类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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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设备集成调测服务交付时间:在合同签订之后60天内完成设备集成调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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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运维服务期: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所有调测设备提供1年运行维护服务,自集成调测完成、各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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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到货周期:在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设备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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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服务/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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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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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3.供应商资格要求\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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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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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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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的国内类似业绩,具体要求:标段1: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标段2: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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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类似业绩范围:标段1:集成调测服务或设备运维服务类业绩,标段2:信息化设备销售类业绩;(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等。(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6)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7)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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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控股、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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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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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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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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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核查供应商控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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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审查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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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标段2代理商或制造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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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标段2接受代理商响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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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为制造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承诺函,函中必须明确出本项目核心设备【半球摄像机】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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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函,函中必须明确出本项目核心设备【半球摄像机】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授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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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则响应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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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了多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则响应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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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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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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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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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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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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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最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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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最近五年(2021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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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最近五年(2021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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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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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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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同类产品【集成调测服务或设备运维服务类或信息化设备销售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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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集成调测服务或设备运维服务类或信息化设备销售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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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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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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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查相关承诺,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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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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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审查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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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中约定的禁止参与全国/四川省充分竞争领域新项目采购活动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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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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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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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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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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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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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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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具有2年及以上集成调测服务或技术支撑服务相关工作经验),至少配备2名服务人员(具有1年及以上集成调测服务或技术支撑服务相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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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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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2026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响应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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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2026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响应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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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提供工作经验承诺函,③配置的人员标段间可以复用,标段内不得兼任,若兼任,则该人员不认可,本项目人员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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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至少1名售后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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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6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响应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②配置的人员标段间可以复用,标段内不得兼任,若兼任,则该人员不认可,本项目人员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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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规范追究供应商责任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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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4.资格审查方法\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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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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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5. 比选文件的获取\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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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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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25日09时00分至2026年8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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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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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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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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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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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叁佰 元人民币(小写:300.00元),(按项目收取,系统上须每个标段单独操作获取文件),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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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平台默认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潜在供应商也可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届时发票将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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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6. 响应文件的递交\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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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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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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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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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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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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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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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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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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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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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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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平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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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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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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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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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CA证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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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潜在供应商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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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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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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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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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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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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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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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9.发布公告的媒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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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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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10.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方式\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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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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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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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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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康 老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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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8-8738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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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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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蜀兴西街36号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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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负 责人:刘文君、李璇、刘加强、王聪、彭嘉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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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5828308426、1858327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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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liuwenjun_xm@cicd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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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异议接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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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liuwenjun_xm@cicdi.cn】)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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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监督部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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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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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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