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菜品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646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菜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2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院本部、执行局、南曹法庭、十八里河法庭四个办公地点食堂提供菜品购买、配送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4、配送服务期限:两年;

5、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豫政采(2)20260922-11、采购内容: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院本部、执行局、南曹法庭、十八里河法庭四个办公地点食堂提供菜品购买、配送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河南仟膳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万邦物流城水产市场综合副食区E7-102号83.000%评审总得分:94.6分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菜品采购项目(二次)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妍娟(评标委员会组长)、王鑫(采购人代表)、高锦、闫冰冰、薛玉珠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
收费金额:74,15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36号
联系人:马磊
联系方式:0371-63688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史岩岩
联系方式:15516165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史岩岩
联系方式:1551616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