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号灯、护栏、标志牌维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784261100010000110-CJCG26047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号灯、护栏、标志牌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676500(元)宁波正鑫交通设施有限公司象山县大徐镇东昭路213号85.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永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信号灯、护栏、标志牌维护项目永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信号灯、护栏、标志牌维护项目信号灯、护栏、标志牌维护见招标文件服务年限为一年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飞,范晓辉,王先明,程英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邵春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14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公安局

地 址:永康市花园大道9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165900

质疑联系人:谢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13758986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市世贸中心南2-1405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巧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7917317

质疑联系人:王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9-874470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 真:

联 系 人:徐亮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附件信息:

发布稿-交通管理大队信号灯、护栏、标志牌维护项目(82万)8.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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