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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七中学校舍修缮项目
答疑纪要
一、说明
1、本《答疑纪要》是根据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作出的回答。
2、本《答疑纪要》作为原《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同具有法律效力。
3、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二、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年 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上述网站截图只是当前时间,无法证明年限。
答:提供网站截图当前时间即可。
问题2、业绩要求中(1)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2)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或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是否需求全本扫描。
答: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体现项目规模和项目经理姓名页、双方盖章和合同签订时间页)原件扫描件即可,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或备案表)逐页提供原件扫描件。
问题3、类似项目指自2022年6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的单项合同额1141.271218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137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2022年6月1日是以合同签订时间还是竣工时间。
答:以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或备案表)竣工时间为准。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5年8月15日9时00分。
廊坊市第七中学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