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系统运维及网络和数据安全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信息化系统运维及网络和数据安全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09 16:16:06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2026-10-09 16:16:46 至 2026-10-15 23:59:00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线上获取点击下载

平台使用费(元)

200.0

开标时间

2026-10-20 15:00

开标地点

方洋能源科技招标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10-20 15:00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邀请招标

否2. 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209-FGKSQ-2026-0206

2.2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3招标范围:信息化系统运维及网络和数据安全运维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4招标控制价:详见采购文件。

2.5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合格。

2.7付款条件: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CCRC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信誉要求:

3.3.1 未处于被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2未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磋商项目能力的;

3.3.3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3.4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4.5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行为。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供应商信誉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4.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3.4.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8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磋商项目能力的;

3.4.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10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5年有行贿行为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6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供应商信誉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

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5日23:59。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fygroup.com”获取文件,通过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线上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特别提醒: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可在供应商中心“用户中心”栏查询到所参与项目)。

4.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使用费200元。(平台使用费发票由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开具)。

4.4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初次在报名网址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注意,由于审核注册的工作人员只在工作日审核,所以要适当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并自行承担后果。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下午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各供应商应在2026年10月20日下午15:00前将盖章投标文件扫描版、报价清单EXCEL电子版上传至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盖章扫描件应为正本盖章后彩色扫描pdf文档,勿使用电子签章)待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专人递交至徐圩新区口岸商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19室(收件人:徐工;联系方式:17696902386)。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供应商最终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100%=216.2万元),按废标处理。

6.2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口岸商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19室

联系人:徐工

电话:17696902386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4.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客服0518-82256705
5.本项目采用2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日期: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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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信息化系统运维及网络和数据安全运维项目 由 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209-FGKSQ-2026-0206

2.2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3 招标范围:信息化系统运维及网络和数据安全运维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详见采购文件。

2.5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付款条件: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CCRC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信誉要求:

3.3.1 未处于被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2 未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磋商项目能力的;

3.3.3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3.4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4.5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行为。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供应商信誉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4.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3.4.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8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磋商项目能力的;

3.4.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10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5年有行贿行为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6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供应商信誉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

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5日23:59。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fygroup.com”获取文件,通过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线上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特别提醒: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可在供应商中心“用户中心”栏查询到所参与项目)。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使用费200元。(平台使用费发票由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开具)。

4.4 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初次在报名网址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注意,由于审核注册的工作人员只在工作日审核,所以要适当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并自行承担后果。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下午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各供应商应在2026年10月20日下午15:00前将盖章投标文件扫描版、报价清单EXCEL电子版上传至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盖章扫描件应为正本盖章后彩色扫描pdf文档,勿使用电子签章)待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专人递交至徐圩新区口岸商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19室(收件人:徐工;联系方式:17696902386)。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供应商最终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 100%= 216.2万元),按废标处理。

6.2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口岸商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19室

联系人:徐 工

电 话:17696902386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4.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客服0518-82256705
5.本项目采用 2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日 期: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