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室外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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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室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德清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已经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德清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德发改基初〔2022〕8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业主为德清县卫生健康局,招标人为德清县恒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德清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室外景观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08556.59万元,工程概算108556.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81737.4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59414 平方米(约 89.121 亩),按三级中医院标准,设床位600张。总建筑面积123633.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620.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9013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功能用房(含急诊、门诊、医技、住院病房等)、行政科教和后勤保障用房及配套地下停车库等,并配套建设院区道路、场地、绿化、给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室外照明等。建设地点:德清县康乾街道。

2.2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包含招标图纸范围内的绿化、硬质景观、室外道路、排水、安装、泛光照明及标识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2908万元。

2.3 施工工期:25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项目施工合同(合同签字盖章页、反映项目特征的关键页)及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关键页的复制件,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注: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如为联合体中标的,以承接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为准),则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建安工程费用为准,如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无法体现建安工程费用金额的还须提供原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1.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资格审查项的相关项目规模(上述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特征内容的,还须提供其他材料予以证明:如原业主证明材料等),否则不予认可;2.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不能体现对应的项目特征内容的不得分。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规定】。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dqggzy.deqing.gov.cn: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9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8074439 ;服务热线:0512-58188582;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18号

邮政编码:313200

电话:0572-8074859

投诉受理部门: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18号

邮政编码:313200

电话:0572-8074859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清县恒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街道清河坊1号楼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德清商会大厦5楼505室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人:俞晓俊(项目负责人)、沈伟琴
电话:/电话:0572-8299115
邮箱:/邮箱:/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