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6NBHSWT380
二、项目名称:“电影促消费”活动项目落地执行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3550000(元) | 杭州纳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祥茂路2号影天像素园1号楼B座207 |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电影促消费”活动项目落地执行 | “电影促消费”活动项目落地执行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0月16日前完成全部线下点位搭建调试,10月17日正式启动活动;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全套结项资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崔海波,黄浙苏,沈波,严慧英,滕淡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3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海曙区县前街海曙区政府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滕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9174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9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0574-87179089
邮 箱:tender06@126.com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俊辉、卢杭燕、张晓亮、吴凤珠、李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79087
质疑联系人:王家兴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214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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