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xjgl260414001f001
| 标段编号: 采购人: | 保证金: |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6-10-16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nec-xjgl260414001f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一、询比采购条件
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为保证职工食堂有序运行,为职工就餐提供更好的食材,保障食材正常稳定供应,保证职工生活需要,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工作,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及供应能力的单位为其提供为期一年的食堂食材肉禽蛋类、果蔬类、冻品类、干货调料、副食品、粮油类、水产类、杂品类等供应服务。
2.2采购范围:提供肉禽蛋类、果蔬类、冻品类、干货调料、副食品、粮油类、水产类、杂品类等达到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的食材,并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仓库。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批次送货时间以采购人要求送达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2.5质量标准: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或自治区、市政府部门对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
3.2资格要求:若响应人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纳税及社保要求:响应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距离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社保),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响应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响应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响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我公司发布的采购项目信息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可以登陆查看。潜在响应人如需购买采购文件或响应,必须在中原云商网站(http://bid.zyepp.com/)进行相关用户注册。
首次参与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可参考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平台手册》,选择远程审核注册或现场审核注册。注册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及信息,经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现场审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汇处往西100米路北郑州龙宇国际21层。
中原云商客服热线:400-600-2367(有关电子响应的响应人注册、ca办理事项的咨询)。
中原云商技术联系电话:0371-85511621/0371-85511627。
技术支持qq群:461632622
响应单位购买标书的流程:
登录网页版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登录→公告信息→选择采购项目进行报名和购标。具体操作方法参照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教程→响应人操作手册。
4.2投标服务费(人民币):200元
响应人成功付费后,请在中原云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服务费支付后不再退还。
缴费途径(投标服务费和成交服务费电汇账户信息)
通过公司账户银行电汇交于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并备注标段编号。
户名: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该账户非响应保证金收取账户)
帐号:6500 1611 6000 5250 6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关于投标服务费和成交服务费发票的开具及索取应注意事项:请响应人缴费后3日内将开票信息、缴纳凭证以及收件地址发送至电子邮箱glgcf@163.com,我方在标段结束后统一开具电子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请发送可复制粘贴操作的电子版,谢谢。)
本项目交费可能涉及“投标服务费、中原云商平台服务费、响应保证金”,这三个费用的交付方式、汇款账户均不同,请仔细确认后再交费(中原云商平台服务费收取规则参照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教程)。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6日1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2日19时00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电脑软件“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辑、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照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教程→响应人操作手册)。
六、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响应人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响应文件。
七、其他
7.1开启方式:电子一步法。
7.2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肆仟元整)
响应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须从响应人对公账基本户汇出)。
7.3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1)电汇,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通过基本账户支付至中原云商的指定账户(响应人完成报名后,进入项目流程>;保证金/电子保函缴纳模块中查询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响应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 操作教程>;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响应保证金操作手册(响应人)。
(2)电子保函,响应人可以选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响应人完成报名后,进入项目流程,点击项目流程中“保证金/电子保函缴纳”按钮,跳转至保证金保函查询界面,点击“保函申请”按钮进行保函申请。
7.4代理机构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5如果响应人参与本项目一次以上(包含本项目采购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请注意以下规则:
7.5.1响应人只需要支付一次投标服务费(第二次开始上传第一次交费凭证即可,包括项目发生采购方式变更)。
7.5.2项目结束后,除响应人有违反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中关于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条款的行为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外,项目结束后,由系统退还响应人交纳的响应保证金。
7.6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组。
监督电话:0991-6557881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7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690316185
代理机构: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7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9999125261
邮箱:glgc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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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