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作业用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C【2026】CG1046-1号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作业用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446000(元)宁波宇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67号E幢120-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纯电动桶装垃圾运输车纯电动桶装垃圾运输车山东省/五征牌WZK5044CTYD66BEV2223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宜炳,吕忠行,班勇婷,李敏骏,周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每标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6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东塘山路2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圣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88610863

质疑联系人:李挺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22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燕平、许丹、吴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870235,0574-87031582

质疑联系人:孔佳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0315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作业用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发布稿09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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