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无人机自动化智能航空站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000263150050000107-WQ2026226-ZFCG050-CZ01

二、项目名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无人机自动化智能航空站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投标报价:434600(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金华市西市街155号78.87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无人机自动化智能航空站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机场大疆(DJI)大疆机场3(套装)1套171000
2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无人机自动化智能航空站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无人机任务管理云平台浙江信产定制1套210000
3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无人机自动化智能航空站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业务系统服务器浪潮5280M51套50000
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无人机自动化智能航空站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机场部署中国电信定制1项3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设亮,祝国磊,陈洪,方韶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蒋永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40%计收(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0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东路1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73815

质疑联系人:楼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7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广场A座24楼24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红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583379

质疑联系人:吴贵兰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583380

3. 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交通技师学院金老师

联系方式:0579-82170386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10-15上午9:00开标。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无人机自动化智能航空站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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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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