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道生态动力学模拟与修复技术实验室工程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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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js1216412025093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bv002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河航道生态动力学模拟与修复技术实验室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25]20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建设资金为39080000元, 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3125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7830000元, 出资比例为国有投资79.96%,自筹及其他资金20.04%,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3016.89平方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河航道生态动力学模拟与修复技术实验室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座试验大厅与一座综合实验楼,总建筑面积3016.89平方米,配置一座长80米x宽15米x深3米多功能可变宽生态水槽、一台5吨单梁型电动起重机,以及相关各项配套设施设备。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二南路1739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内河航道生态动力学模拟与修复技术实验室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座试验大厅与一座综合实验楼,总建筑面积3016.89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24米,配置一座长80米x宽15米x深3米多功能可变宽生态水槽、一台5吨单梁型电动起重机,以及相关各项配套设施设备。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全过程的五控、两管、一协调。本标段建安费2644.58万元,标段估算发包额93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8年11月19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可查询);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7日16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12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网上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戴明新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2号路2618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张永楠

电话:022-59812345

传真:022-5981234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学忠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董斌、张蜜蜜

电话:022-66595088

传真:022-25856863

日期:2025年09月0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受理负责人:戴明新

电话:022-59812345

传真:022-5981234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2号路2618号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靳松

电话:84906752

传真:84906751

电子邮箱:jinso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