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201]XMSFCX[GK]2026007-1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山东国量测控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南药谷1号楼B座703168,400.00元93.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山东国量测控设备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1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心、脑电图机检定仪(含智能化心脑电图机检定仪)心、脑电图机检定仪(含智能化心脑电图机检定仪)郑州市先达ECG-61.00(台(套))48,600.0048,600.00
1-2其他计量标准器具无创血压模拟仪无创血压模拟仪郑州市先达BPV51.00(台(套))44,300.0044,300.00
1-3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呼吸机质量检测仪呼吸机质量检测仪国量测控VAT1071.00(台(套))75,500.0075,5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刘萍萍
评审专家:林秀凤、宋春、洪福旺、林伯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1.1%;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0.8%;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0.5%;(3)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中标人,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鸡亭支行;开户名: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翔安分公司;账号:4031100104001414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医疗化学计量类设备:0.227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四楼

联系方式:1895921727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3号同安大厦1号楼804-1单元

联系方式:18030318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锵、林雅珊、谢仕云、林一农

电话:18030318968

厦门市三方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山东国量测控设备有限公司).pdf

本国产品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