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2025年洛宁县小界乡卫洼村烟田配套灌溉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5-62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洛宁县小界乡卫洼村烟田配套灌溉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洛宁政采磋商(2025)0064号-1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河南明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京城街道康泰路惠民路联合财富中心17层1709室1,964,500.00评审总得分:90.33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2025年洛宁县小界乡卫洼村烟田配套灌溉工程项目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0日历天王臣豫241151724116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丛笑、谷晓存、马淑霞(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
收费金额:21,64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名称: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变更为“采购人名称:洛宁县小界镇人民政府”4、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5)0064号5、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小界镇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5978605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春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商会大厦a 座1117 室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666808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66680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