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6-2028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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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331121263380010000007-QTFSCG2026-125-2

二、项目名称:青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6-2028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1597000(元)浙江莲城酒店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九里花苑14幢3号二层85.5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青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6-2028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青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6-2028年食堂劳务外包供应商负责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存储、制作加工、配餐、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食堂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好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对采购的食品、蔬菜、日常用品等原材料进行清点验收、保管等工作。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2年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新军,陈爱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伟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费率下浮20%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经计算后少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8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爱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095006

质疑联系人:朱巧巧

质疑联系方式:15869228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康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2-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珊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819288

质疑联系人:陈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13867081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田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号12楼1207室

传 真:

联 系 人: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附件信息:

公告内容.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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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办食堂劳务磋商文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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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_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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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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