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941

2、采购项目名称: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e4104815144d00414001001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主要包括:主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3208.26 ㎡, 维修内容为外墙面层拆除并重新粉刷真石漆,外墙窗拆除并重新更换,屋顶面层拆除并重新铺设防水层;东配楼地上两层,建筑面积1057.92㎡,维修内容为西立面外窗拆除并重新更换,屋顶面层拆除并重新铺设防水层;西配楼地上两层,建筑面积1045.36㎡,维修内容为屋顶面层拆除并重新铺设防水层。河南盛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建筑总部大厦m059号1,428,800.00评审总得分:81.67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发包的全部内容50日历天刘连举豫241151581901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宛、刘书霞、杨松超(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申请人中标后须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收费金额:16,28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舞钢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舞钢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垭口温州路北段37号
联系人:肖东华
联系方式:13783751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哲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凤凰花园小区东院西门
联系人:张贵玲
联系方式:17589520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贵玲
联系方式:175895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