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5-09-28
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提升安全守护能力”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晃财采计202510065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提升安全守护能力”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提升安全守护能力”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510065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重点民生实事“提升安全守护能力”建设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974014.78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佰玖拾柒万肆仟零壹拾肆元柒角捌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 重点民生实事“提升安全守护能力”建设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批 | / | 3974014.78元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09月26日
履行期限:2025年09月26日至2026年10月25日
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
方式:乙方将所有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项目的所有调试和安装。
四、付款方式:
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30%,工程量完成100%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预留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付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09月26日零时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9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晃县晃州镇人民路109号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 乙 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张洪 | 委托代理人:石寒贞 |
电 话:13874561107 | 联系电话:18974584866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路 121 号 |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人民南路48号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怀化鹤城支行 |
帐 号:/ | 帐 号:1914010509022106267 |
其他补充事宜: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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