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新安县s312线k354+840-k355+130段等2处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111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新安县s312线k354+840-k355+130段等2处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新安政采磋商(2025)0107号-1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新安县s312线k354+840-k355+130段等2处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新安县路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汉关街道人和路36号1,531,000.00评审总得分:90.33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新安县s312线k354+840-k355+130段等2处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个月庞建伟豫1412007200806139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鹏、曾伟、朱金阁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12%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2,0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人和路54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290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城西街道未来城45栋2单元2601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9286607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928660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