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洛宁县小界乡农业示范区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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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2025年洛宁县小界乡农业示范区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5-59
2、项目名称: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2025年洛宁县小界乡农业示范区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190,500.00元
最高限价:31905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洛宁政采招标(2025)0031号-12025年洛宁县小界乡农业示范区仓储中心建设项目319050031905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5年洛宁县小界镇农业示范区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建设地址:洛宁县小界镇农业示范区,主要工程内容:购置拖拉机、收割机、无人机、播种机、旋耕机、铺膜机、打药机等农用机械。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4质保期:满足国家或行业质保期相关规定;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本单位为其缴纳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时,应按照文件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54.85.189/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内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响应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项目编号: 洛宁政采招标(2025)0031号

3、采购人名称“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变更为“洛宁县小界镇人民政府”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小界镇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13783188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春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商会大厦a座11层1117室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666808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66680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