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西部云基地水利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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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西部云基地水利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西部云基地水利工程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8-640502-04-01-128505)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宁夏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专项债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夏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8万立方米/日(近期规模5万立方米/日,远期新增规模3万立方米/日)净水厂、1.0立方米/秒水源泵站、1.0立方米/秒增压泵站各1座、33万立方米调蓄设施1座,配套管网49千米。

2.2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市。

2.3招标范围:(1)设计: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审查的bim工作、施工期间现场设计服务和后续服务、协助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等。(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采购,且包含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4计划工期:总工期450天。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采用联合体承包方式的,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应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以上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标段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单位牵头人。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0日14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面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1月05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联系电话:0951-555264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周明

电话:0951-555265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甲1号隆基商务大厦20楼2013室

联系人:钱彬

电话:15378958530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