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路25号院五号楼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盘龙路25号院五号楼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盘龙路25号院五号楼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660e46ba-282e-4c56-96e0-a1d9b2f5446f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660e46ba-282e-4c56-96e0-a1d9b2f5446f
建设规模:盘龙路25号五号楼项目总建筑面积2380.38平方米,配套可利用绿地面积8212.5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00.00万元。具体实施规模及投资以实际实施为准。660e46ba-282e-4c56-96e0-a1d9b2f5446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2楼开标厅)(注:具体开标厅详见当日电子屏幕)。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12-19 15: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昆明市西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5176568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5年12月19日15时00分至2025年12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详见 盘龙路25号院五号楼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昆明市)(注:以下简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公告的有关时间安排],登录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km)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切换至“昆明市”,并确保切换至“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昆明市)”界面)(说明:以下统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同)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须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昆明市)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本项目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 3、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昆明市西山区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经办人:祁雅婷
办公电话:13987187181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孙志奇、李飞
办公电话:15398575764、17387108295移动电话:1738710829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501077001001
标段名称:盘龙路25号院五号楼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2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1-09 09:00
开标地点:昆明开标室3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75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招标内容:盘龙路25号院五号楼提升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设计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经审图通过的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以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 2、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盘龙路25号院五号楼提升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设计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配合招标人出具相关设计方案,配合采购人办理相关方案审批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及审图单位的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如消防等)工作,并无条件对方案进行修改,出具满足要求的成果资料。 (2)施工部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技术规范,依据审图通过后的设计图纸以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资料归档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3、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盘龙路25号院五号楼。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时间);施工工期:13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人授权的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5、项目概况:盘龙路25号五号楼项目作为西山区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总建筑面积2380.38平方米,配套可利用绿地面积8212.5平方米,计划通过系统性改造提升,打造成为集文化体验、艺术展陈、特色消费于一体的复合型文旅商业空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大方面:在建筑改造方面,将对五号楼历史建筑开展专业结构检测与加固工程,实施外立面修缮优化与内部空间改造,在完整保留建筑历史风貌的基础上,巧妙融入现代设计元素,构建兼具历史韵味与时尚气息的文化商业载体。在景观提升方面,将对配套绿地区域实施系统性景观改造,在确保公益性功能的前提下,合理植入香氛业态、树屋书店、艺术装置等特色场景,建设完善的慢行步道系统,打造独具特色的“慢行公园”式非标商业街区,实现建筑与自然的有机融合。在空间布局方面,项目规划了完善的功能分区:一层设置品质特色餐饮、咖啡外带窗口与复合轻餐饮业态;二层布局复合潮流业态与文化体验空间;三层打造为可编辑多功能区域,满足展览、沙龙等多样化需求;四层定位为商业运营区域;五层设计定制ip活动空间与屋顶公共平台,为举办市集、演出等活动提供优质场地。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00.00万元。具体实施规模及投资以实际实施为准。 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审图单位的审批,且取得审图合格证,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盘龙路25号院五号楼。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说明: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满足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②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2、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下统称“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不对投标人企业业绩做资格要求。
其他:1、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之日前未被昆明市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公示”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且被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或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具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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