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路电子警察与信号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X-GNCF-20200124001)

一、招标条件

富阳路电子警察与信号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金额58.75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内容:富阳路电子警察与信号灯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富阳路与人民西路、淮河路交叉口的电子警察与信号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1-23 08:30到2026-01-26 17:3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1-30 09: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1-30 09:00

开标地点:以现场报名时通知地点为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富阳路电子警察与信号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富阳路电子警察与信号灯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富阳路与人民西路、淮河路交叉口的电子警察与信号灯工程。

2.2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4.1时间:2026-01-232026-01-26,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3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1-30 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以现场报名时通知地点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两副。

5.5 投标保证金金额:/。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1596133127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15961331275

件: /

构:/

址:/

人:/

话:/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