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00好艺院4栋2层
2,320,000.00元
四号楼第2、3层(单价):8.55元
六号楼第2层(单价):9.5元
四号楼第2、3层(单价):8.55元
六号楼第2层(单价):9.5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中艺之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1020000 | c21020000 房屋租赁服务 | 艺苑场地(学生公寓)租赁项目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温江校区 (“艺苑”四号楼第2、3层、六号楼第2层) | 供应商负责该房屋(学生公寓)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包含:水、电安装,网络、通讯等),房屋的维修养护,使其符合学生公寓住宿标准(装饰、装修、器材、消防等符合国家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 供应商保证装修使用材料、水、电路铺设、以及开关、电灯、安防措施等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充分考虑了采购人是为未成年居住的情况,在必要地方建有或贴有明示的警示标识。供应商保障每间学生公寓淋浴房的热水供应,收费标准与校内热水供一致。 | ||||
| c21020000 | c21020000 房屋租赁服务 | 艺苑场地(学生公寓)租赁项目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温江校区 (“艺苑”四号楼第2、3层、六号楼第2层) | 房屋设施设备如因质量问题、自然损耗而损坏时,供应商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损坏严重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与损坏房屋标准等同或更优的房屋予以更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 在2026年4月1日前,供应商自费完成租赁房屋(学生公寓)的空调安装,并确保用作学生公寓的每个房间空调能够正常运行使用。使用空调的电费按照属地电力公司实际单价收取为准,不得另行向学生收取电力损耗、空调使用等一切费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岳茂名(采购人代表)、王亚莉、李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每年预算金额下浮50%,乘以服务期限3年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3.83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2、项目负责人:潘家萍、黄媛、张健、杨皓、陈媛、赵龙。
3、采购人代表姓名:岳茂明(以签字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028-61718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028-87050033转2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028-87050033转2028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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