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艺苑场地(学生公寓)租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00好艺院4栋2层

2,320,000.00元

四号楼第2、3层(单价):8.55元

六号楼第2层(单价):9.5元

四号楼第2、3层(单价):8.55元

六号楼第2层(单价):9.5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中艺之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21020000c21020000 房屋租赁服务艺苑场地(学生公寓)租赁项目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温江校区 (“艺苑”四号楼第2、3层、六号楼第2层)供应商负责该房屋(学生公寓)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包含:水、电安装,网络、通讯等),房屋的维修养护,使其符合学生公寓住宿标准(装饰、装修、器材、消防等符合国家标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保证装修使用材料、水、电路铺设、以及开关、电灯、安防措施等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充分考虑了采购人是为未成年居住的情况,在必要地方建有或贴有明示的警示标识。供应商保障每间学生公寓淋浴房的热水供应,收费标准与校内热水供一致。
c21020000c21020000 房屋租赁服务艺苑场地(学生公寓)租赁项目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温江校区 (“艺苑”四号楼第2、3层、六号楼第2层)房屋设施设备如因质量问题、自然损耗而损坏时,供应商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损坏严重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与损坏房屋标准等同或更优的房屋予以更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2026年4月1日前,供应商自费完成租赁房屋(学生公寓)的空调安装,并确保用作学生公寓的每个房间空调能够正常运行使用。使用空调的电费按照属地电力公司实际单价收取为准,不得另行向学生收取电力损耗、空调使用等一切费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岳茂名(采购人代表)、王亚莉、李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每年预算金额下浮50%,乘以服务期限3年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3.83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2、项目负责人:潘家萍、黄媛、张健、杨皓、陈媛、赵龙。

3、采购人代表姓名:岳茂明(以签字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028-61718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028-87050033转2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028-87050033转2028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

相关附件:

艺苑场地(学生公寓)租赁项目(n510001202600007320260129001)-文件集.zip

valuation/exchange/8a69c7629c2ee170019c3226b68d6211.pdf?accesscode=069d0d67350d48097a77070f4cfa2177' target='_blank'>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中艺之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