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输水线路标段)”评标结果的异议书》的复函[第(14)次答疑][公-kdf]

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

优化配置工程(输水线路标段)”评标

结果的异议书》的复函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输水线路标段)”评标结果的异议书》已收悉。针对异议书中所述的内容,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综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同意评标委员会的评定结论,将依法继续本次招投标活动。

后续贵公司对结果仍存在异议的,可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特此函复。

招标人:福建闽东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