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心和IDC网络租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因公司发展需求,数据中心和IDC网络租用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公司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服务内容:数据中心和IDC网络租用服务

(2)项目服务地点:成都千智云服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报价:本次项目采用最高限价,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6年4月16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2026年4月19日17:00前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2026年4月16日提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环节的全部异议。异议书必须包含被异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文件)发布时间、异议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只接受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异议,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异议。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针对当次异议的授权。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异议,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招标人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4)招标人可能在2026年4月19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应当在2026年4月1917:00前将以下资料提交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哥谭广场写字楼A座2503。(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发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9时00分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哥谭广场写字楼A座2503。逾期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单价中标。

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

9、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成都千智云服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哥谭广场写字楼A座2503

联系人:

李老师13540791250

2026年4月15日